單身與死會最大的差別,就是要認知交往後,不能再做哪些行為、不能再去哪些地方,更別提都交往了還要去酒吧甚至聲色場所。當然,我知道每個人能接受的程度不同,但應該要雙方明確溝通後再去執行,而不能單就「我以為」的角度去做,這樣是做很容易傷害到對方,甚至那種我可以你不行的雙標仔,更令人討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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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ki近期因為工作專案涉及到猛男秀,所以與身邊朋友開始討論一系列關於猛男秀的話題,卻發現身邊的朋友雖然聊得很開心,但對另一半參加此類活動的態度保守。對此,Miki自己的看法反而相對開明,是否讓另一半參加傾向於表演內容程度問題。如果是表演類型的成人秀還可以接受,但對於台下誇張互動的表演就難以接受。這也反映了人們對於成人秀的觀感存在多元化,並且對於表演的形式和程度有不同的接受度。
我則對成人秀的看法可能存在差異。要說不在意是不可能的,畢竟要讓另一半去參加類似的活動,心理上總是覺得非常不舒服,但也許在某些有條件的限制下,例如一起陪同參加,則願意讓另一半參加。不過對於彼此的限制需要相互磨合,如何在保持自由度的同時,不損害對方的情感安全感,是一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。

除了聲色場所外,能接受另一半去夜店?
而如果另一半去的不是成人秀而是夜店這類型的聲色場所,我和Miki在這方面的觀點都相對保守,實在很讓人難以接受。畢竟大部分會去夜店的人,通常都比較帶有其特定的目的,而且因為夜店的特性及酒精的催化,也很難真正的把持著彼此之間的距離,近身接觸說沒有火花也是很困難的一件事。Miki更強調完全不能接受另一半去夜店,而是更喜歡在輕鬆的環境中共度時光,例如在酒吧喝酒或在家中共享片刻,也都能達到小酌的目的。
我覺得夜店環境實在過於複雜,而且行為動機也真的不單純,想要喝酒也有很多適合的場所或方法,如果對方提出要去夜店這類型的聲色場所,會讓我提出“你去夜店到底是為了幹嘛嗎?”的質疑。而經過我與Miki的熱烈討論,都發現彼此很難接受另一半提出要去夜店的要求,我想,這也突顯了夜店對於愛情一定程度上的風險。

抵擋得住誘惑,還是人性本惡?
在人性的多樣性方面,Miki表達男女生對誘惑的不同反應的理解。她似乎對於性吸引力的一面比較開放,也許在一定的要求及限制下可以嘗試,但同時也強調了自我控制的必要性。例如假設去成人秀觀看表演,如果依據成人秀的表演而有肉體上的互動,Miki認為是再可以接受的範圍裡,畢竟真的想要再更進一步,在成人秀中也是相對不容易的。這反映了在愛情中,面對誘惑時的自我管理是關鍵,需要在不同情境下保持一致的操守。
而我因為過去對於感情的經驗,導致現在對愛情缺乏安全感,因此在信任和預防上就非常的重要。畢竟說到人性本惡有些誇張,但能抵擋得住誘惑的又有多少人?曾經以為在彼此相愛為前提的信任下,對方不論做任何事都能先想到彼此,進而把持住不讓對方受傷,但最後才發現小丑竟是自己,不論是超過身體的界線,或是心態上的出軌,原來對方在外面玩的可開心了。當然也反映了愛情中的過往經驗對於現在和未來的影響,並強調了在建立健康愛情關係中,對於雙方的信任和理解的重要性。
結論
我覺得不只是聲色場所,甚至包括身邊朋友是否要認識,也是需要考量的地方,很多時候我們聽到的,會是被朋友搶走了另一半。當然,如果這樣說也是太過以偏概全,但你有遇過很愛介紹另一半給你認識的朋友嗎?我真的是無法接受~有興趣的酸辣粉們也可以查看另一篇文章(請點我),一起來探討被朋友介紹另一半的困擾吧!
當然,這些觀點彰顯了愛情觀在當今社會的多樣性,同時也呼籲在建立愛情關係時需要考慮到個體價值觀、底線的協商,以及過去經驗對於現在的影響。愛情的道路充滿挑戰,但透過彼此的溝通和理解,或許能夠創造出更為豐富和美好的愛情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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